"三甲"医院评审为四年一度的评估审查制度,它并无固定的评审周期或适时,仅需
医疗机构在达到相关的"三甲医院"评定准则后即可主动向卫生监管部门发出参评请求,随后卫生行政部门便将依照程序进行严谨而广泛的评审工作,整个流程既有评估也有考量,既审组织结构亦查人员素质,审慎细致且持久。
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各大医院而言,这是不可多得的提升管理效能、改良服务质量以及强化内部发展基础的宝贵机会。《标准化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