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肇事罪的
犯罪主体涵盖了两种类型的人:
一类是从事交通运输相关职业的人员,例如直接操纵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以及直接控制交通设施设备的运营者;
另一类是非交通运输行业的人员,即那些并未取得合法资质或者暂时尚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人员,他们在参与交通运输行为时同样可能构成此
罪名。
此外,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虽然涉及
非机动车的交通工具运输工作者以及行人都有可能违反交通管理
法规,从而引发
重大交通事故,但他们并不属于该罪名的直接罪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