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
分居阶段,应视为婚姻关系依然持续存在。
在此期间,一方若负债,责任承担者首先取决于此笔
债务是否被注入了夫妻共同生活之中。
若该项债务被应用于家庭日常开支领域,则视为夫妻双方
共同债务,并应以
夫妻共有财产作为偿付的基础。
然而,若此笔负债并未用于共同生活,且另一方尚未就此情况作出认可,那么这便被认为是单方面的债务,应当由欠债方独自承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