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针对
高空抛物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高空坠物被视为一种
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建筑物体内抛掷物品或建筑物体上坠落的物品引发他
人损害事故时,
侵权责任人应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如果在调查过程中无法确定直接侵权
责任人,除了能举证证实自身并非侵权责任人者之外,所有可能对受害方造成伤害的建筑使用者都需要进行
经济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建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