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乃指
债权人在面对
债务人实施可能侵害债权人现有债权的不当行为时,有权请求法院启动
司法程序并予以撤销。
按现行相关律
法规定,如债务人行为表现为主动放弃到期尚未实现或未完全实现之
债务权益、将合法自身财产进行无偿转让等情况,若此等行为直接对债权人产生经济上的损失或损害,则债权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对债务人实施的恶意行为采取撤销措施。
另外,如果债务人故意通过低估资产价格的方式转让自有财产,从而给债权人带来经济利益上的损失,且受让方对此事态情况明知却依然接受,那么债权人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此类行为进行撤销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
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
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