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抛掷建筑废弃物者须负有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任何组织与个人若任意丢弃或倾倒建筑废物,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权限部门将会依法要求其尽快补救过失并予以警告;
对于此类行为较为严重的单位,更将面临高达五万元人民币以下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行政处罚;
而作为个体责任人,则应承担数额不超过两百元人民币的行政罚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