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信用卡透支是否列入
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与分析。
首先,若
信用卡消费行为主要涉及到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例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那么这类
信用卡债务便应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如果以个人名义所负的
债务已然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范畴,便可视为个人单独负担的债务。
在
离婚诉讼中,原属于夫妇二人为了共同的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理应由
当事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倘若
共同财产无法完全偿还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主管,则可考虑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合理的还款计划。
如协商无果,最终将交由人
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作出权威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