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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是从什么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律定,对于已经超过追诉期犯罪分子实施新的犯罪活动,其原先所触犯的罪行的追诉期应自新旧两桩犯罪行为开始的那一天起重新开始计算。
除此之外,根据通常情况,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期从具体犯罪事件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某一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或连续状态的特质时,其所适用的追诉期则将从犯罪行为完全结束的那一日起算。《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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