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其具体含义为无论消费者在选购商品之后是否与商家做出过任何特殊约定,均可在此之后的七天内选择无理由申请退货。
然而若已经与商家达成特定协议的,应遵循该协议执行。
此外,网络购物环境下,此项退换货承诺的起算日期将自消费者实际接收到商品后的次日零点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卖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的约定进行退货,或者要求卖家更换、修理。没有国家规定或与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