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过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我国居民在更改个体
身份证登记信息中的名字时,必须严格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及审核:对于
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儿童,当他们需要对自己的名字进行修改之时,可以由个人或其父母、
监护人向户口管理部门
递交修改申请,并按照该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登记;
而对于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而言,他们若想进行个体名字的调整,则应亲自前往户口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该机构的要求进行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