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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既遂怎么处罚

对构成侵占、盗掘国有档案罪完成形态的处罚,依据以下标准化规则予以量刑:
对于已经完成犯罪的犯人,应普遍适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罚
在这犯罪类型中,主观心态要素是故意的,也就是该罪犯必须明晓自己所实施的是针对国家拥有的档案资料的侵占、盗掘行为。
倘若犯罪者并不清楚其抢夺或盗掘的档案是属于国家数量的,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被认定为犯罪。《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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