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蓄意破坏国家级机构印章的恶劣行径,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根据法律规定,此类
犯罪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处以适当
罚金。
而当情节更为严重时,将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会被施加罚金。
所谓“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
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公文、证件、印章数量众多;
重复实施该等犯罪行为的次数达到多次;
实施了该类
犯罪之后再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给社会造成巨大
经济损失;
对国家机关的信誉带来广泛且严重的不良影响等等。《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
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