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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权申报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关于企业宣告破产时的债权申报程序,倘若债权人欲进行债权申报行动,他们需要向审理破产事宜的人民法院出示以下几项材料:
首先,债权人应提供经最新审计确认并备有法定部门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本,以便让人民法院核实其所代表的企业之法人身份及其代理权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其次,需详细列出债权人的准确名称、个人姓名、详细地址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法院工作人员能顺利地与其取得即时联系;
再者,在债权申请权申报表中,需要详实填写申报的债权的各项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诉求与相关证明,同时还需明确表明是否具有相关担保;
最后,为证明债权成立的真实性以及时效性,应当附上相关证据并强调债权是否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有效申报期限。《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最新修订: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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