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物所发生的物体坠落项目对于广大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与侵害。
低程度的情况下,可能仅仅导致财产损失或人员受伤;
然而在严重的案例中,甚至可能导致人员丧生。
在法律层面上,行为人必须对所造成的结果负责,并可能因此面临刑事指控。
然而,由于责任主体通常难以准确地限定至具体个体,于是公正的法律制度规定所有相关方应当共同承担大范围的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