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那些构成
防卫过当行为的案件进行
量刑时,尤其需要综合全面地审查与考量以下多个方面:
首先是
防卫行为的起因;
其次要根据防卫者所要维护的权益的性质来进行评估;
第三点则是考察防卫过程中是否逾越了法律设定的必要限度及其给社会带来的
损失程度大小;
第四个因素是从防卫行为实施者在实施行为过程中的思想状态以及具体的情境条件进行分析;
最后,也是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深入探究是何种因素导致了防卫行为过度。《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
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