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并不一定会对所有交通事故承担完全的责任,最终责任承担的具体情况应该由
交通事故鉴定机构进行裁定。
然而,无可否认的是,无证驾驶本身便已经构成了
违法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在完成交通事故调查并厘清其成因之后,应当依据各
当事人的
违规行为与其交通事故之间所存在的因果关联性,以及该违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中所产生作用这两个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并判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