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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

关于交通协管员开具的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如何正确应对处理的方法:若所张贴的告知单呈黄色,则您无需支付费用。此类措施可视为警告性的通知,协警并不具备罚款的权责,因此需等待交警前来进一步确认。同时,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行拖车任务时不得向涉事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并且应该在第一时间将车辆停放地告知当事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最新修订: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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