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伤害赔偿的争议,法律明确规定了期限,时效期为一年。若在一年以后才主张要求
赔偿并
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如果对方
当事人依据
诉讼时效抗辩权并如实证明没有出现任何规定中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等情形,那么法院将有权做出裁决,驳回原告的
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