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循国家法律
法规,中小学生在校期间补习课程被视为
违法行为。
针对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公立或私立中小学校,根据其恶劣程度进行相应惩戒,包括通
报警告、剥夺评选优秀资格、撤销所有所获荣誉称号以及其他相应
处罚措施;
此外,对于参与违规活动的学校管理者和相关职能部门也将对此追究其责任。
对于那些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将依据其
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适当的处置方式,如批评教育、严肃的谈心、责令其进行深入反思、通报
警告直至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第一条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条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