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责任年龄,在一般的
犯罪情况下,法定年龄为16岁;
但是针对重大
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乃至死亡、实施强奸、进行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使用爆炸物、投掷危险物质等八类严重
犯罪活动时,刑事责任年龄则降至14岁。
然而对于已经年满12岁却不足14岁的
未成年人群体来说,尽管其面临
刑事责任,但也必须在特定条件下才能负起责任。
这种责任仅涉及那些实施故意杀人或
故意伤害行为并导致受害者死亡,或是采用极其残忍的方式使人重伤或留下永久残疾且情节格外恶劣之人,而且以上行为还需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以及审查后方可启动
刑事诉讼程序,否则这些未成年人无需对其犯罪行为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