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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聚众赌博

根据以下任何一项明确标准,可被判定为聚众赌博:(1)行为人均以营利为首要动机,组织3名及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筹码获益总金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注金额累计超过50,000元以上,又或者参加赌博活动的人员总数累计高达20人以上的状况;(2)行为人均以营利为主要目的,通过组织10名及以上的我国公民到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且在这一过程中非法获取回扣和提供中介服务所获得的费用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最新修订: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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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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