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明确规定,如驾驶人因疏忽大意而未能携带有效驾照出行,那么其所驾驶的
机动车辆将有可能遭到
暂扣,且车主亦面临着被处以警示或者人民币20元至200元之间罚款的法律风险。然而,
当事人若能在事后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有效驾驶证以供查验,则暂扣车辆将予以归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
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