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物园内,若动物引发了对特定人士之伤害,动物园理当负起相应的侵权责任。然而,当有游客擅自挑逗动物而导致自身遭受齿噬之害时,倘若动物园能够提供充足证据以证实其已全面履行管理职责,那么动物园便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对待此事上,动物园所面对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处理。简单而言就是,若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了人员伤害现象,须在动物园存在过错这种情况下方能负担侵权责任,否则将不必负责。至于何为“过错”,这一点需让动物园自己来证明,若动物园无法表明它没有作出过失行为,那么,就可以推定它确实出现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