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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流程都应该怎么做

1.事故发生之时,首要之事便是立刻启动危险警告灯光系统(通称“双闪”),同时在车身后面设置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以此提示后方驶来的车辆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从而尽可能地减少二次意外事故的风险。
2.务须仔细检查对方驾驶员所持有的驾驶证及其所驾车辆的各种执照和文书证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车牌号码、车辆年审记录、机动车行驶证以及强制性的车辆保险等等。如若证实对方驾驶的是无牌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有效的驾驶许可证或是涉嫌酒精饮用过量而驾车,那么应毫不犹豫地拨打报警电话汇报情况,并且在等待警察到来之前,切勿擅自移动事故车辆以保持事件原状。
3.对于事故现场必须进行详尽的摄影取证工作,一幅能够清晰展示事故发生地点全貌的全景影像,以及多幅焦点集中在车辆碰撞部位的特写照片。另外,最好能够将涉事司机与其所属车辆的合影留存下来,这样在未来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时才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同时也能够防止对方车主矢口否认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在双方就事故责任问题均已形成统一认识之际,应谨慎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正常交通运作的安全地带。
4.双方应该尽快拨打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详细报告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所造成的损失状况,同时获取相应的保险报案编码。
5.拿到保险公司提供的报案编号以后,就可以着手填写关于此起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协议。如若手头暂时缺少这样的协议,也完全可以使用空白的纸张替代,但是务必注明事故详细情况、双方相关信息,确定表明各自在此次事故中所应负的责任,最后由事故的当事人在打印出来的文档上签署自己的名字。
6.双方需要互相掌握对方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的沟通交流以及定损索赔事宜。需要特别留意,当只有一方在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时,应当前往该主体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索赔工作;而当双方在此事故中均承担相同责任时,那么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有权利受理双方的定损索赔申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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