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中的“三违”涉及到
违规行为,包括违规指挥、违规操作及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在事故调查与处理的过程中,有四项原则需要
严格执行,即事故原因未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而未得到妥善解决不放过,对实际造成事故的
责任人没有受到严肃的惩罚而未得到彻底平息不放过,既对责任人,更对广大人民群众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不放过,制定的预防措施没有得到切实贯彻和实施而未得顺利施行也不能放过。《
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