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当事人对于
二审裁判结果持有异议的情况,他们有权向更高一级的
司法机关提交再审申请以寻求重新分责任。依据现行
法规基础,当事人在面对已然生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与裁定时,只要发现其存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的错误,即可依法向上一级的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审判监督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