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抵押合同必须进行抵押登记吗

抵押合同必须进行抵押登记吗

抵押合同必须进行抵押登记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4-01 17:00:04 已帮助101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抵押合同必须进行抵押登记吗
依据法律规定订立的抵押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具备法律效力。
在一些情况下,尽管未进行相应登记手续,但抵押权仍不一定能够顺利产生。
对于动产抵押而言,抵押权将自抵押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设立。
然而,针对下列类型的财产来说,即使已签订了抵押协议,若未能完成必要的抵押登记环节,则抵押权也无法得以有效设立:
(一)各类建筑物及与土地相连接的附属设施;
(二)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洋利用领域的海域使用权;
以及(四)正在建设或施工过程中的建筑物。《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