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该罪行将最高面临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这具体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导致
交通意外事故的
责任人为了规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以其个人所属的车辆离开
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可见,这完全是主观性的行为表现,肇事者在明知已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其首要目的便是推卸或逃避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任何违反交通管理法
法规的行为,如若导致
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他人带来
人身伤害,
致人死亡,或者对
公共财产和
私人财产造成极其严重的打击和损失,那么便可能面临少于三年的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
然而,若
交通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
逃逸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
刑罚则将在大于等于三年而小于七年的有期徒刑范围之内。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由于逃逸致使
当事人不幸丧命,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将升至大于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永久性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无法再进行驾照考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