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意图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者,均应满足以下各项特定标准:
(一)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金额须达到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而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金额亦需达到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的基准线。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出公司净资产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三)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内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预定年份的公司债券利息。
(四)所募集之资金用途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并证明其合理性。
(五)债券的票面利率不应超过国务院所明确设定的利率水平。
(六)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遵从国务院额外提出的其他必要因素。《
证券法》第十五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