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首先明确抢夺罪所对应的
基准刑。
在此基础之上,可以参照已经结案的类似案件中被告方行为的表现,从轻或减轻对其进行
处罚;
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的抢夺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进行了多次抢夺活动,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处分,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然而,如果情节较为恶劣,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并且可能会被判处罚款;
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
刑事案件的
追诉期是
从犯罪发生之日起算起;
如果
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性,那么其追诉期则应从犯罪行为最后结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同样地,如果在追诉期内再度实施新的
犯罪,那么此前的罪行的追诉期也将会随着新罪成立的日期而重新起算。
另外,如若在超过二十年后仍然欲对此类案件进行追诉,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具体而言,
刑事追诉时效时期的长短,将由该
罪名所涉及的最长
法定刑来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纳的
证据可以包括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现场陈述、
犯罪嫌疑人口供与辩解、专家鉴定报告、现场勘验证、检验识别、警方实地实验等各种书面记录及声像资料,甚至于网络数据皆可作为定案之依据。
但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核实后才能确认为有效证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