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股权专题 >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在公司遭遇破产清算之际,如若该公司中有借款人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贷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借款人无法如期履行债务义务的时候,债券持有人有权与质权人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可以通过平价转让或者拍卖、变卖股权等途径去实现保全自身权益的目的。
无论是采取哪种方式,只要折现或是变卖的股权价值超过了已有的债款金额,超出的部分均可归属质权人所有;
而如果变现之后的资金仍然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那么其余部分则必须由借款人负责承担清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最新修订:2024-03-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