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缓刑期间再次触犯
治安案件,
情节严重者将被
撤销缓刑。
请注意,根据我们亲爱的法律规定,被宣告
缓刑的罪犯在
缓刑考验期内如若违反了法律、行政
法规或国务院相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时,那么就必须撤销缓刑,并依法执行以往判决的
刑罚。
敬请各位关注《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有新的
犯罪行为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之前尚有其他未被判定的罪行,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之罪或新发现的罪进行新的审判,而前罪与后罪的所判处的刑罚则应依据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来确定,以决定执行什么样的刑罚。
另外,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若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相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管规定,或是违反了人
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且情节严重的话,也同样应当撤销缓刑,根據原有判決來執行刑罰。《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