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案件从开庭至作出判决的时限,相关法律并未明文设定任何强制性的规定。
只要能够在所规定的审限内完成审理工作,即可视为完全履行了相应的
司法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刑事案件的
二审阶段,二审期限为两个月,如经过上级法院批准,还可进一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审判期限的规定,具体以下述条款呈现:
“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之内作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若涉案行为可能被
判处死刑或涉及
附带民事诉讼,且存在表述在第一百五十六条中的特定情况之一者,须经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再延长三个月;
但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期限者,务必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