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制度做出了详尽的
法规框架条文规定,明确阐述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各类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各项纳税义务,针对过去长期存在的偷
逃税款现象,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减轻和改善。同时,针对跨境电商领域,也提出了更为严谨且规范化的要求,其中包括要求
代购企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实名注册。在此之上,国家进一步对“
虚假评论”这一
违规行为加以充分甄别和判定,明确禁止任何旨在提高产品评价的“刷好评”行为。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国家还出台了相关法令来坚决打击和遏止经营者的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即所谓的“二选一”问题。
针对电子商务中的另一种常见现象——“搭售行为”,国家强调绝不允许将其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提供给
消费者,以此来规范市场行为。同时,为了有效遏制电商中时有发生的“砍单”问题,法规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能使用格式条款或其他形式来约定当消费者支付价款之后,该交易即告无效。针对付款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国家也给出了非常具有创新意义的规定,例如确立了日常对账服务以及保存至少三年以上的交易纪录的责任。
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押金退还困难问题,国家税收政策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提出退还未使用完的押金请求,并且满足符合退还押金的所有必要条件,那么电子商务经营者理应立即全额退还。此外,针对常见的物流配送难题,国家税收政策也明确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根据承诺或者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节点,准时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最后,国家采纳大数据技术,为常客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体验,其中包括提供更具吸引力的价格优惠政策。《电商法》
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
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