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
撞死人事件之时,并不意味着
当事人必定会构成交通
肇事罪。
若想判断是否构成该
罪名,需满足以下几点重要的条件:
首先,
犯罪嫌疑人必需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有违犯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的行为;
其次,其在交通运输环节中所产生的违规行径和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成因,二者皆为承受相应
处罚的法律依据;
第三,
行为人必须导致
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他人造成重伤甚至死亡、亦或造成公众或私人财物遭受巨大损失等严重不良后果;
最后,这一严重后果必须是由
违法行为直接所引发,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因果联系。
尽管行为人行事违规,然而并未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同时在时间线上不存在先行后继的关联性的话,那么便不能认定此次事件为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