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量刑建议由谁提出

量刑建议由谁提出

关于量刑建议的事项,我们须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精确的提出建议。
首先,在人民检察院表述有关量刑的意见之前,必须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第一,所提建议必须严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犯罪的具体情况、性质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程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各项规定。
第二,量刑建议必须体现出客观公正性,应从案件的实际状况出发,全面审视所有证据,严格依据事实真相,并据此提出公平公正的量刑建议。
第三,量刑建议应当平衡好宽大与严肃两个方面,以宽严有度的方式,基于综合评估案件中从重、从轻、减轻或免予惩处等多项情节后,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
第四,提出量刑建议之时,不仅需要公证履行作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还需尊重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利,力求实现量刑建议的最优效果。
其次,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可被提出量刑建议:
第一,犯罪事实务必清晰明确,且相关证据确凿充分;
第二,在提出建议时所依赖的各类法定从重、从轻、减轻等量刑情节必须已经明了;
第三,提出建议所依据的重要酌定量刑情节也已查明清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最新修订:2024-03-1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