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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的车辆是否有报废期限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条款所述,我们公司旗下的各类机动车辆均具备相应的报废时限。
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方面,其行驶年限为8年;
而在中型出租客运汽车和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这两类车型上,其行驶年限分别为10年和12年;
(二)关于租赁载客汽车,其行驶年限为15年;
(三)在小型教练载客汽车及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这两种车型之中,前者的行驶年限为10年,后者则延长至12年;
同样,大型教练载客汽车的行驶年限也被设定为15年;
(四)针对公交客运汽车,其行驶年限为13年;
(五)除了上述车型之外的所有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其行驶年限均设定为10年;
至于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其行驶年限均为15年;
(六)对于专用校车这种特殊用途的车辆,其行驶年限则为15年;
(七)从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含大型轿车)来说,其行驶年限达到了20年;
(八)此外,三轮汽车与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拥有9年的行驶年限,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及微型载货汽车的行驶年限为12年,而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的行驶年限仅为10年。
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的行驶年限也设定为了15年;
(九)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的行驶年限是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则拥有长达30年的行驶寿命;
(十)值得注意的是,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的行驶年限为10年,而集装箱半挂车的行驶年限则为20年,其他类型的半挂车的行驶年限为15年;
(十一)最后,正三轮摩托车的行驶年限为12年,其他摩托车的行驶年限则为13年。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
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最新修订: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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