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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可以单独起诉一个人吗

连带债务可以单独起诉一个人吗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2024-02-20 08:36:16 已帮助19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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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可以单独起诉一个人吗
【问题解析】
债权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
2.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第1条规定的权利。
3.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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