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发生于对方离婚后
1.明确债务性质为个人债务,要求对方用个人财产偿还。
2.到期未还先协商,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3.协商不成,保留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4.法院判决后对方不还,申请强制执行。
(二)借款发生在对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1.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也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一方不还,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