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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中,可不能够用劳务作为出资

【问题解析】
有限合伙人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因此作为合伙出资的劳务必须既是该合伙人特有的专业技能,有些是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单纯的提供体力劳动不能作为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所以说,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法律依据内容】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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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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