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若由交警队定损,应确认定损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资质。可要求查看其相关培训证明或资质证书,确保定损过程合规。
(二)在定损过程中,应在场配合定损员检查车辆损坏情况,对定损的部位、程度等内容进行确认。若有不同意见,当场提出并要求记录。
(三)拿到定损结果后,需核对结果是否包含维修费用、贬值损失等关键信息。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交警部门申请重新定损。
法律依据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具体内容是:
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六、鉴定人签名,鉴定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