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股权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
债务,次级债务,
优先股,普通股。根据法律规定,当
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
清算时,优先股的清偿是在普通股票之前,在全部债券之后。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
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
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
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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