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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不是属于受过刑事处罚

【问题解析】
缓刑刑事处罚
缓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先行宣判有罪,但是暂不执行刑罚
缓刑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对被告人有罪宣告。
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应当作出有罪宣告。
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判决。
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第二、对被告人暂不处刑罚。
缓量刑只是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
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犯罪分子受到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
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第三、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
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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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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