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仲裁协议有效性,这是开启仲裁程序的必要前提。
(二)精心准备申请材料,包含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原件、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证据材料及清单。
(三)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并预缴仲裁费用。
(四)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
(五)当事人按时参加仲裁庭组织的开庭审理,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
(六)仲裁庭作出裁决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注意在仲裁时效内提出申请,时效依具体法律关系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