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在
行政诉讼中,对于
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规定为:行政诉讼当中的举证原则是被告负举证责任,并兼顾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被告在收到
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应提供或者提供作出被诉具体
行政行为的
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法律依据内容】
《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
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
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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