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构成。
请吃饭情节轻微的不属于
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给予对方好处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内容】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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