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进行发明实质审查,要查的内容如下: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是否违反国家法律、
公共利益;
(3)
专利申请人是否适格;
(4)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
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
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
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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