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首先,如果快递公司没有当面检查快递物品,没有告知客户此物品属于
违禁物品,则属于快递公司的责任;
如果是快递公司已经做了上述的准备工作,但是寄件人趁快递公司不注意私自夹带违禁物品,则是寄件人的责任。
如果快递公司知道是违禁物品,还冒险邮寄的,则还是快递公司的责任,谁的责任罚款就该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内容】
《邮政法》第七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
或者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
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
吊销其快递业务
经营许可证。
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
犯罪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