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事故,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要及时保留好自己无过错的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等,按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医疗损害责任中,若因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或血液提供机构应积极配合调查,确定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进行赔偿。
(三)高度危险责任里,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经营者即使无过错,也要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核设施泄漏致周边居民财产损失,要核算直接和间接损失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