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注销后债权仍存在时,若注销前依法清算,清算组应通知、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遗漏债权股东可追讨;未经清算注销,债权人可要求相关人员担责;注销时有承诺的,承诺人处理债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在依法清算时,清算组履行通知、公告债权人并登记债权的义务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若清算中遗漏债权,股东作为公司剩余权益的享有者,有权以自己名义追讨,这是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而公司未经清算就注销,使得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承担清偿责任,能有效维护债权人利益。若注销时有债权债务处理承诺,承诺人按承诺处理债权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大家在公司注销债权处理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合法合理地解决问题。